(国发〔2014〕35 号)《湖北省 2021 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》文件精神,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一轮高招改革精神,进一步增强学生专业选择权,培养学生独立自主、学习研究能力和国际视野;为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,不断提高学校生源质量,学校特制定本办法对优秀新生予以奖励。
一、 奖励对象
奖励对象为被公司统招录取后按规定日期报到注册且 符合奖励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新生。
二、奖励政策及标准
(一)一类奖励为到校报到注册后可按照《澳门永利yl6776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要求免试转专业,第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(类)前 30%(含),则减免一年学费。
(二)二类奖励为按专业志愿录取或转专业考试加分。
(三)设立新生暑期海外游学基金壹拾万元整,资助新生 开展暑期游学。
三、奖励条件
(一)一类奖励用于奖励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及学业水平选
择性考试科目的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达到生源地强基线(未进行 新高考的省份则为第一批本科投档线)的新生。
(二)二类奖励用于:1.高考文化成绩在强基线(第一批 本科投档线)下 10 分(含)以内的新生,录取时按照一志愿录取,若录取时确无法满足,进校后参加转专业考试时总分可 加 15 分;2.有学科特长的考生,进校后转学科特长相应的专
业,参加转专业考试时总分可加 10 分。学科特长指高考单科
成绩 150 分制科目得分达到 120 分以上,100 分制科目得分达到 85 分以上,等级赋分制科目得分为等级 A。学科特长新生转入相关学科的专业资格由转入教学院认定,认可后在转专业考 试中总分可加 10 分。
(三)有海外游学意愿的新生,可自愿报名,学校将通过 选拔程序,组织品学优秀,成绩突出及英语能力较强的学生在 大一暑期开展海外游学活动,开拓国际视野,每生资助金额原 则上最多不超过两万元。
四、奖励程序
(一)招生工作处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,综合考虑当年录取情况及奖励经费总额等因素,遴选出当年的优秀新生获奖名单。
(二)招生工作处将获奖新生名单报董事长办公会审核。
(三)学校审核通过后,招生工作处在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。
(四)公示无异议后,招生工作处将确定的获奖名单报
党政办公室发文。相关职能部及教学院按规定执行。
五、附则
(一)新生进校后均需进行新生资格复查,如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, 收回其减免的一年学费及荣誉证书,并按照规定予以相应的处分。
(二)获得减免一年学费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有转 学、退学,学校将收回其减免的一年学费及荣誉证书。
(三)本办法自 2021 级新生开始施行,由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。学校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者,以本办法 为准。